乐山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
乐山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
3月23日上午,乐山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,市政府副市长宋秋出席会议并讲话,市政府副秘书长梅小彬主持会议。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、常务副会长饶志明作工作报告,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、副会长彭明宣作财务报告。

会议宣读市委《关于提名宋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》,选举宋秋为乐山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会长,周芹、曲别拉布为乐山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副会长,变更宋秋、周芹、曲别拉布为乐山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,增补梅小彬为乐山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,变更宋秋、周芹、曲别拉布、张永利、袁光琼为乐山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,增补杨永忠、黄娟为乐山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。
会议指出,2021年,市红十字会依法履职尽责,深化改革创新,在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、自然灾害救援救助等方面,积极作为、砥砺奋进,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,综合业务水平位居全省前列。特别是全市红十字会改革任务“高质量”完成,市县两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全部理顺。

会议要求,市县两级红十字会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,坚持和加强党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,始终保持红十字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。要立足党政所需、群众所盼、自身所能,找准着力点,架好党委政府与群众间的连心桥,在兜住民生底线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。巩固提升红十字会改革成果,坚持重心下移、工作下沉,面向群众、面向基层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人道服务,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、安全感、幸福感。大力提升“三救三献”工作质效,着力加强人道资源动员能力,勇于担当作为,持续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会议强调,要坚持依法治会,积极开展普法宣传,努力营造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。要加强自身建设,不断提高红十字会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、风险处置能力,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。要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和纠错问责机制,构建起法律监督、政府监督、社会监督、内控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、无死角的监督体系,努力打造廉洁、公开、透明的红十字会。
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《乐山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工作报告》《乐山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》《关于变更、增补乐山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、常务理事及改选会长、副会长的议案》《乐山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》。

乐山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时召开,会议通报了乐山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监事会工作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