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接力 与爱同行||乐山市红十字会举办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培训会
发布日期: 2024-05-16 来源:市红十字会
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。
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是人间大爱善行,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,关系生命伦理和社会公平,是国家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。为推动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,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工作,5月16日,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卫生健康委举办乐山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培训会。
培训邀请四川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任刘利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器官捐献专职协调员鄢伟授课。全市红十字系统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等人体器官捐献业务工作人员55人参加培训。

培训内容涵盖人体器官捐献法律法规、现行政策要求、全国及省内捐献现状,以及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流程、对捐献家庭的人道关怀等。本次培训会议,加强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、医疗机构和红十字会的团结协作,提升了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专业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水平。


市红十字会将与市卫健委、各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、意愿登记、志愿服务、协调沟通等工作,在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组建人体器官捐献信息员队伍,在三级医院设立医学捐助服务站,形成制度健全、部门合作、社会参与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机制,让器官捐献者实现生命的延续,礼赞捐献者大善之举,救助更多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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